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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4项重点人才政策 助力自贸港建设

日期:2020-04-15 08:22:51  浏览次数:817

        4月15日下午,海南发布《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办法》和《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4项重点人才政策。

       据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陈雷介绍,《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开展“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和“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评选的方式激励支持人才团队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支持:一是普惠的创新创业支持,比如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优先申报科研经费,优先推荐申请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申请人才信用贷款等。二是全面的服务保障待遇,比如团队人才可以选择在海南任一城市落户,购房享受本地居民的待遇,子女申请转学到海南省就读高中按等级相当原则协调安排等。三是重点的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评选的“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给予1000至3000万元建设资助,通过绩效考核的还可延长一个周期给予同等支持。

      《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为全职来琼、在琼工作的大师级人才(即两院院士同等类别人才),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大师级人才的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支持更多的大师级人才来琼工作,分别从人才补贴、人才公寓、用车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入学、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等6个方面,同时给予300万元人才补贴。

      《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提出将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对认定的重点智库将给予政策倾斜,必要时可制定“一库一策”予以重点支持。

       此外,《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则以科学分类评价为基础,推动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其中,“1+N”在本方案中具体解读为,意思就是采取“1+9”的方式对人才进行分类评价。“1”就是从总体上对人才的评价原则、内容、标准等方面作统一要求,“9”就是从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技能人才、国际人才等9类人才试点,按照每类人才的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来科学分类设计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随着方案的深入实施,“1+9”的方式还可能扩展到1+10、1+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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