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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0年第3期)

日期:2020-04-01 18:18:49  浏览次数:743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扩大国际创新合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要在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决不能让改革政策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大力简除烦苛,使科研人员潜心向学、创新突破。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我国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科技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就一定能够迎来各类英才竞现、创新成果泉涌的生动局面。


◆3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此外,规定明确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等四种降低职级的情形。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来源:新华网)


◆3月5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推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主要聚焦科研管理中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检查多、数据孤岛等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并固化形成制度成果。七项行动具体包括减表、解决报销繁、精简牌子、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检查瘦身、信息共享、众筹科改等,分为“解剖麻雀”和“问题治理”两个阶段。(来源:科技部网站)


◆3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使优惠政策与地方的实际需求相吻合,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效果。《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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